就业管理处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就业促进与政策制定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编制就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劳动力市场管理
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
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管理职业介绍机构,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
职业技能与培训
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就业援助与困难群体支持
对全市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工作。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发展,进行劳动力供需情况统计、分析。
管理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负责劳务输出工作。
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发及失业救助工作。
对吸纳城乡劳动者的企业及单位核发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失业救助金。
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核发培训补贴。
就业信息与服务
负责就业信息的发布、职业培训、招聘会组织等工作。
实施和落实国家和地方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培养。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
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研究生招生、就业管理与指导工作。
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及相关招生文件。
组织招生宣传、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及派遣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实现全民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