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作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的二级局,其职称级别设置如下:
省级就业局
局长通常为 副厅级领导职务。
市级就业局
局长一般对应 正处级领导职务。
副局长则通常为 正科级领导职务。
县级就业局
局长一般对应 正科级领导职务。
副局长则通常为 副科级领导职务。
此外,县级市的就业局有时也会有副局长兼任的情况。
总结:
省级就业局局长为副厅级。
市级就业局局长为正处级,副局长为正科级。
县级就业局局长为正科级,副局长为副科级。
这些职称级别反映了就业局在不同行政层级中的地位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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