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登记所需的资料如下:
就业失业情况核查回执单(核查结果必须真实,填写“未就业”)。
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面)。
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1寸照片和 2寸照片各一张。
求职人员登记表(区就业局现场填写)。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如适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居住证复印件(如适用)。
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如适用)。
基本养老保险单据复印件(如适用)。
报到证或行政关系介绍信原件(如适用)。
职工档案、 行政关系介绍信或职工情况转移表原件、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适用)。
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如适用)。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提供的资料(如适用)。
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提供的资料(如适用)。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所需资料,如适用的话。
提前咨询当地就业局或通过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