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一系列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职业培训补贴
针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雇佣失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通常为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总额。
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招用)和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招用),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保给予补贴,期限最长3年。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
持有就业证的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可以享受到岗位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一次性吸纳一定数量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获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生活补贴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可以享受生活补贴,例如某些地区的生活补贴为1700元/月/人。
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吸纳本地人就业并缴纳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岗位补贴和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税收优惠政策
雇佣失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贷款支持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在申请个人贷款时,可能会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如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
其他扶持措施
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举办招聘会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再就业。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提高就业率和企业招聘积极性。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