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镇江就业证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
两寸照片两张。
招用许可证。
招用审批表和 花名册。
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暂住证、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如适用)。
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的,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
本地缴纳过养老保险或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超过6个月的,可以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建议:
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材料齐全。
如果是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对于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需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对于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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