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发放时间一般为 每年的11月至1月,具体时间可能因学校而异。
一般发放时间
就业协议书通常在每年的11月发放,由就业中心统一发放。
有些情况下,三方协议(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可能会在12月份到1月份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还需结合学校的相关情况。
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毕业生在找到工作后就可以签署三方协议,因为一旦签署,通常意味着第一份工作已经确定。
本科生一般在大三下学期,专科生在大二下学期会收到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也叫做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签订的协议,一般学校会在大四学生秋招前发放给学生,这样学生可以参加秋季招聘会,如果能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可以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电子就业协议书
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广东省推行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可以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书的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11月至1月,具体时间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关注所在学校的就业中心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发放时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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