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宣传就业政策: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就业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服务活动。
统筹城乡就业:
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制定服务规范:
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服务规范和业务操作程序,并在全市组织实施和推广。
信息管理:
在市局指导下,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发布和汇总,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
就业服务:
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事务代理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
劳务输出输入:
开展跨地区的劳务输出输入业务,以及本市内跨县(区市)劳动力的交流与合作,并提供相应的跟踪管理服务。
劳动合同管理:
办理用人单位就业录用和解(续)聘备案手续,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证件核发:
开展求职(失业)登记,核发《就业创业证》等证件,开展用工登记,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全面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并向社会发布,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和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本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就业服务功能的拓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毕业生就业指导:
根据国家、省市的大学生就业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学院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毕业学生档案,专人负责跟踪,准确掌握学生就业的基本情况;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择业观、道德观的教育;开设就业、创业、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举办就业报告会、就业讲座等,对毕业生就业、创业进行系统的指导和训练。
就业信息服务:
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收集和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包括企业招聘需求、公务员招考等,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市场动态。
就业培训与指导:
开展就业指导课程与培训,教授求职技巧、简历撰写、面试技巧等,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组织校园招聘活动,邀请企业到学校举办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就业手续办理:
协助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如就业协议签订、报到证办理等,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负责全市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指导并组织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开展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推荐、委托、招聘等相关服务工作。
人才流动与开发:
负责毕业生和我市教育系统内外各类人才流动与开发,提供包括档案委托管理、代办社会保险、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人事代理业务。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面向各级各类中、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内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培训;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学历认证:
负责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
就业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
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沟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共服务。
毕业生就业协议管理:
负责市属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核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签证、毕业生档案的接转等工作。
“三支一扶”志愿者计划:
承担指导各县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和实施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者计划等职能。
这些职责旨在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