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多种补贴,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内容: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
内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毕业年度内正在寻求就业或创业机会的高校毕业生。
内容:补贴对象包括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等。补贴金额和申领条件因地而异,具体金额可能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发放。
就业补贴
对象:毕业后在特定单位或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内容:例如,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标准:金额因地区而异,一般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毕业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内容:补贴标准通常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基层就业补贴
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内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补贴,补贴金额为3000-5000元。
临时生活补贴
对象: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
内容:应届贫困大学生可领取临时生活补贴,需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
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对象:未找到合适用工单位且想提升工作能力的毕业生。
内容:参加职业培训并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这些补贴旨在帮助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减轻经济压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和职场。建议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补贴项目,并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