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充分就业是指 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年龄段男子和妇女不能充分得到有报酬的、自由选择的、生产性就业的就业水平。它不同于完全失业,因为不充分就业的人员仍然保持着与工作的联系,只是工作的时间或性质未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或期望。
不充分就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数量方面:
指劳动力市场中存在未充分利用的劳动力资源,即有一部分人愿意工作但找不到足够的工作岗位。
质量方面:
指劳动者虽然在工作,但其工作质量不高,无法充分发挥其技能和能力。例如,高技能劳动者可能被迫从事低技能的工作。
非正规就业:
指那些没有正式工作合同和社会保障的人,如临时工、兼职工、自由职业者等。
隐性失业:
指劳动力利用不饱满,而不是完全失去工作岗位,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劳动力资源浪费。
工作时间不足:
指劳动者在调查周内的工作时间不到标准工作时间的一半(通常为20小时),并愿意从事更多工作。
综上所述,不充分就业是劳动力资源利用不充分的表现,反映了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多种问题,包括就业机会不足、工作质量低下、非正规就业和隐性失业等。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采取措施,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包容性,促进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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