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就业办的主要职能包括:
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
制定并实施全区劳动力资源调节规划,管理国境外来人员的就业,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给各类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
负责全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大赛,对本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就业服务与管理:
统计、分析本地区就业工作情况,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审核企业招工简章及岗位空缺信息,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失业保险与就业援助:
经办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作,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推荐工作岗位,促进他们再就业。
劳动力市场与职业介绍:
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审批核发《就业失业手册》等证件,并定期实施年检复核工作。
社会保险与福利:
负责审核办理员工退休手续,处理和落实员工退休中的有关政策,负责发放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等。
劳动监察与法规宣传:
依据国家劳动监察的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措施,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措施等。
其他相关工作:
包括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性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等。
这些职能旨在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实现全民就业,并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