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即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根据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制定,旨在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并作为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
三方协议通常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主体信息:
包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以及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协议内容:
主要涉及拟聘用职位类别、岗位、试用期及薪资、转正薪资等。
权利和义务: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毕业生的报到时间、接收档案、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
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同于劳动合同,其有效期通常从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正式接收后终止。
三方协议的签署程序通常包括: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
签订协议:
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三方协议。
学校派遣:
学校根据三方协议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转递学生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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