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它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也是各国宪法确认和保护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
具体来说,就业权包括以下权利: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
自由选择职业权:
劳动者有权自由选择职业,不受干涉。
获取就业信息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就业信息,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提供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
被推荐权:
学校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推荐。
公平受录用权:
劳动者享有公平受录用的权利,不受歧视。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劳动者有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就业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其实现不仅依赖于劳动者的个人努力,还需要国家的积极保障和监督。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能够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这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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