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障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就业见习补贴:
提供给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其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补贴。
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其创办的企业符合特定条件,可能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
这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一部分,用于支持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
就业补助支出:
这也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一部分,用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用于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用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用于救助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及残疾人事业发展。
这些补贴和支出旨在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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