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本人信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毕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
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招用许可证:
由雇主提供,用于证明就业情况。
招用审批表和花名册:
由雇主提供。
暂住证:
非本地户籍者需提供。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记录就业情况。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
育龄妇女需提供。
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准入控制工种需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确认户口档案,如果是毕业生,需去人才市场拿一份档案接收函(档案联系函)。
2. 携带档案接收函、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区社保所办理就业证。
3.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需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4. 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就业服务中心,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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