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就业要求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情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终止就业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可以自然终止。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终止不会对劳动者造成不公平的待遇。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免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