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可以申请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内容: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内容: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小微企业。
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内容: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内容:给予每年最高2000元、最长3年的场租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内容: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给予相应的补贴。
临时生活补贴
对象: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未找到工作的贫困大学生。
内容:按月领取补助。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
对象:个人和单位。
内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
这些补贴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鼓励企业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