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模式是一种 在新经济模式下产生的全新就业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就业方式灵活化:
企业不要求从业者在固定时空开展工作,允许其在异地或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远程工作。从业者与企业的关系不紧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地点和期限更富有弹性,呈现网约化和非标准化特征。
雇佣单位依赖和员工身份限制被突破:
从业者可以无差别接入全球性的工作机会,不受地域和雇佣单位的限制。个人只要注册就能工作,打破了传统的雇佣关系。
“平台+个人”的新形式:
新就业形态是一种“平台+个人”的新形式,个人通过平台分发的需求自主选择工作任务和岗位,并接受相应的规制和监管。
主体身份多重化:
从业者可以通过虚拟账号实现就业,甚至可同时在多个平台就业。这种模式将原本全职完成的工作拆分为多个非全职工作累加,形成兼职化倾向。
劳动关系和内容多样化:
新就业形态具有劳动关系灵活、工作内容多样、工作方式弹性、创业机会互联等特点。它对于扩大就业容量、调节劳动力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去雇主化和平台化:
新就业形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表现为去雇主化、平台化的就业模式。这种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连接供给和消费两端,推动了分享经济或零工经济的发展。
技术驱动:
新就业形态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优化了供需匹配,促进了经济循环,推动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新就业模式的核心内容,使其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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