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留级的规定如下: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留级:
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或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
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建议家长和学生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学习规划和复习备考,避免出现留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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