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根据不同的政策和条件,可以申请以下几类补助:
一次性就业补贴
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获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民营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获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保,按照个人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特定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
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职业院校或具备资质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天35元的生活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这些补助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就业率。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