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配套小学初中的具体规定如下:
新建5000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 ,原则上应当配套建设小学。新建1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
,原则上应当配套建设初中。
规划建设3000户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建设幼儿园和小学。
规划建设3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建设初级中学。
规划建设10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建设普通高级中学。
结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0000-15000人: 需要配套建设小学。 30000-50000人
5000人以上:需要配建幼儿园。
7000人以上:需要配建小学。
10000人以上:需要配建初中。
建议在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当地的教育需求、经济状况及政府投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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