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灵活就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申请人必须是经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灵活就业的工作内容必须合法合规。
具备弹性工作特征:
工作时间不固定或属于临时性用工。
当前状态没有用人单位合同用工登记或自主创业登记:
申请人不能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已自主创业的个体。
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费:
社保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认定岗位的劳动所得为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灵活就业的收入应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
此外,对于特定人群,如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还有额外的参保条件,例如年满16周岁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灵活就业前,先详细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所有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条件并能够顺利完成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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