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就业的人群,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福利和援助措施,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并提升就业能力。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福利:
税收优惠与创业贷款贴息优惠
税收优惠: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年龄偏大难以再就业的人员等,在创业过程中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减轻创业初期的经济负担。
创业贷款贴息优惠:对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失业人员,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降低贷款成本。
多项补贴措施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按照个人缴费总额的2/3进行补贴,旨在降低社保缴费负担,保障基本生活保障。
公益岗位兜底补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从事公益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性补贴,为长期无法再就业的人员提供收入来源。
参加培训补贴:长期无法再就业并参加就业部门组织的免费培训的人员,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讲师费用等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以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其他支持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这些福利和援助措施旨在帮助没有就业的人群提升就业能力、减轻经济负担,并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其重新就业。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福利,以便充分利用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