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灵活就业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非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和企业职工医保的参保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的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灵活失业保险。
其他相关规定
在广州市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有效证件(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这些规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在广州的就业和社保参保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参保方式和保险类型,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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