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审查主要由 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应聘意见并签字,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
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
毕业生或签约单位需到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通常是当地人事服务机构或单位上级部门)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
院系初审:
毕业生将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寄送到所在系,由系负责就业工作负责人初审签字,然后交学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列入就业派遣计划。
审核登记与派遣:
就业协议书派遣鉴证后,分别返还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一份,学校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留存一份。
因此,就业协议书的审查主要涉及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及时办理相关鉴证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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