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自主就业是指 士兵在退出现役后,不选择由国家安排工作,而是自主寻找工作并就业。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退役金,并且地方政府也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协助就业服务。
具体来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恢复一般公民身份,可以以劳动者的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政府会协助他们就业,并发放一定数额的退役金。此外,如果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退出现役后还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自主就业是国家和军队为退役士兵提供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民间生活,并通过自主择业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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