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心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身份证:
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毕业证:
证明申请人已经完成相关学业。
两寸照片:
用于制作就业相关的证件或档案。
就业协议书 或 单位接收函:
证明申请人已经被单位正式接收。
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申请:
如果申请人选择回生源地自主择业,需要提供相关申请。
介绍信:
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用于介绍申请人到指定的就业服务机构。
原《报到证》:
如果需要办理改派手续,需要提供原报到证。
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
如果申请人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现单位的接收证明:
证明申请人已经被新单位接收。
招用许可证:
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需要提供招用许可证。
招用审批表和 花名册:
用于记录用人单位的招聘情况。
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暂住证、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用于证明被招用人员的身份和就业状态。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
如果被招用人员是育龄妇女,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
如果被招用人员从事国家准入控制工种,需要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建议申请人在前往就业中心之前,先电话咨询或访问官方网站,确认所需资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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