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的申报金额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就业补助金额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
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特定条件的毕业生,标准不一。例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针对特定群体的补贴
针对毕业入企工作的大学生,如高平市: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五年内进入民企工作且稳定就业一年且正常缴纳社保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他类型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且正常缴纳社保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针对D、E、F类人才,如高平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一年社保的博士、硕士、大学毕业生等D、E、F类人才,五年内每人每月能得到5000元、3000元、1000元补贴(若在事业单位工作,则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500元)。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如高标准补贴为10454.8元/年,低标准补贴为6272.88元/年。
针对高校毕业生,如养老保险补贴每年10454.8元或6272.88元,医疗保险补贴每年5147.59元,报销月份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缴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
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建议:
具体的申报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