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以下就业政策:
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
确保就业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强化党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作用。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将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通过宏观政策协同联动,提高发展就业带动力,培育就业新增长点,推动区域间就业联动。
依靠发展促进就业:
通过经济发展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
在增加就业机会的同时,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
创业带动就业:
鼓励和支持创业,提供创业资金、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禁止就业歧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所有劳动者在就业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过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友好的政策环境。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政府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补贴,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服务。
提高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授信额度:
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力支持就业创业。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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