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就业部门通常被称为 招生就业处或 学生就业与校友工作处。这个部门是学校的行政二级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 就业推荐与指导: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
2. 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与统计: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统计工作,并及时向就业主管部门报送。
3. 毕业证办理:负责毕业生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4. 供求信息采集与发布:负责收集、整理与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
5. 组织招聘会:组织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 就业市场建设:负责就业市场建设以及双向选择洽谈会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7. 职业规划和培训:提供职业规划和培训服务。
8. 维护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和用人单位信息库。
此外,一些学校还可能设有就业指导中心或创新创业办公室等子部门,提供更为具体的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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