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就业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基层就业补贴
申请人需为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申请人需在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见习补贴
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青年见习活动,且属于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劳动者技能培训补贴
申请人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并选择相应的培训补贴项目申请。
一次性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企业和社会组织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按深圳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广东省内非深户籍且常住地为深圳市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享受每月按本人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且不超过600元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不超过3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按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临时生活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建议: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关注基层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以及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关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参加青年见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见习补贴。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可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