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的就业补贴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支持不同群体的就业和创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就业补贴项目: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标准:10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职业培训补贴
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500元/人—6000元/人范围内确定。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
标准:具体金额未明确,但包括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毕业生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岗位补贴
对象:利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
标准: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标准:1000元/人。
创业补贴
对象: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其他补贴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费保管个人档案。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减免税收。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社保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建立健全弹性学制治理办法。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和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就业率和企业招聘积极性。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