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就业通知表明了以下几点:
禁止就业性别歧视:
通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进行性别歧视,包括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或拒绝录用妇女。
保护婚育信息: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询问妇女的婚育情况,也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限制生育:
通知明确禁止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
法律责任:
对于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多部门协作:
通知由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妇女就业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具体行动。
提供投诉渠道:
通知为遭遇性别歧视的求职应聘者及相关人员提供了三条热线(人社部门12333、妇联12338、工会12351)作为投诉举报渠道。
法律保障:
通知的出台是对《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重申,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妇女就业通知表明了国家致力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并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多部门协作来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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