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的就业方针是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此外,国家还实施了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具体包括: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通过提供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等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帮助,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
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通过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通过科研助理岗位等方式,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各种措施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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