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针对就业的人才提供了多种补贴,以支持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类型:
租房补贴
标准:
学士学位持有者每月600元;
硕士学位持有者每月800元;
博士学位持有者每月2000元。
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毕业两年内在南京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并租房居住。
发放方式:从申请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计算并发放,补贴按月进行补助,并按季度进行发放,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6个月。
面试补助
标准:每位申请人可一次性获得1000元补助。
申请条件:
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大学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面试单位需为在南京市注册并已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申请人在南京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
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
标准:具体金额和条件未详细列出,但包括生活费补贴和培训补贴等。
申请条件:面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具体条件需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基层就业补贴
标准:3000元。
申请条件:2年内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住房补贴
标准:6000-12000元。
申请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申请(部分城市5年内),具体条件需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创业补贴
标准:10-50万元。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或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国家认可学历,法人占股30%以上,在南京注册公司正常经营,在公司交社保,有办公场地。
人才安居补贴
标准: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7500元租赁补贴或15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等。
申请条件:具体条件需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面试补贴
标准:1000-2000元。
申请条件:应届毕业生,且社保系统显示初次未就业状态,一般省内毕业生500元/人,省外毕业生1000元/人。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标准:按照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1/2给予补贴。
申请条件: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或灵活就业,南京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生)等。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各类人才在南京就业和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就业者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