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安排主要由 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具体包括:
毕业院校的就业办:
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工作。
各地方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
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初始分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省教育厅: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省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州教育局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
提供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作为教育厅下属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
这些部门在毕业生的就业安排过程中各司其职,共同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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