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稳定就业是指 被正式录用或聘用,并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职业状态。具体来说,这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国企、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个体企业工作:
只要有国企的工作证、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作证或个体企业的固定收入,就可以证明是稳定的职业。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这些机构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招用)人员,均视为合法稳定就业。
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
这些单位依法聘用的人员,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也视为合法稳定就业。
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的人员:
包括经营者本人或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
用人单位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也视为合法稳定就业。
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的人员:
包括投资、经商人员等。
综上所述,合法稳定就业需要具备稳定劳动关系、合法的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以及稳定的收入来源(如纳税证明)。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合法稳定就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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