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毕业生的党籍转移方式如下:
保留组织关系
如果留学毕业生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一般不超过5年。
如果留学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转至特定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转至省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
到省外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的省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或所去的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
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至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转回生源地
毕业后党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需先联系生源地支部党员了解接收情况,并携带党员档案。
向学校提交申请,开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说明党员档案是否自带。
学校介绍信以及党务系统将本人的党组织关系转至生源地转入支部,支部确认接收后,正式成为支部新党员。
线上转接
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提供接收党组织名称,由高校党组织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组织关系介绍信。
前往接收党组织报到,并提供相关入党材料供接收党组织审查。
恢复组织生活
留学毕业生党员回国后三个月内要向党支部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建议
及时沟通:留学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和拟转入的党组织沟通,了解具体的转接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留档案:确保党员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必要时可随身携带。
遵守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留学毕业生党员可以顺利完成党籍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