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主要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如下:
基本工资
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同学者在批准出国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并计算工龄。基本工资部分仅限于国内岗位的基本工资,不包括绩效和其他科研收入。
国外工资
出国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根据国内职称,按以下标准计发国外工资:
一级教授、研究员:2100美元/月
二级副教授、副研究员:1900美元/月
三级讲师、助理研究员:1700美元/月
四级助教、实习研究员:1500美元/月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
艰苦地区津贴
在艰苦地区任教的出国教师享受艰苦地区津贴,按艰苦程度不同,津贴标准分为五类,由低到高依次为:
一类地区:180美元/月
二类地区:500美元/月
三类地区:820美元/月
四类地区:1150美元/月
五类地区:1500美元/月。
交通补贴
非艰苦及一类艰苦地区:400美元/月
二类及以上艰苦地区:600美元/月。
其他补贴
根据财政部、外交部批准,我国驻外非外交人员享受战乱补贴的,出国教师也同时享受,发放标准和办法参照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
回国后待遇
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待遇较为优厚,基本在2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还需看个人能力和所获资助情况。
建议:
具体工资发放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个人所在学校、专业、派出国家等因素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留学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