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后想要保留学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
查阅目标学校的学籍保留规定,了解详细要求。
准备所需资料,如学生证、身份证、学习成绩单等。
与原学校协商
向原学校提出保留学籍的申请,并了解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果转学到国际高中,需与原就读公立高中的教务处或相关负责老师沟通,明确转学和学籍保留的需求。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按照学校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保留学籍。
办理转学手续
向原学校索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在得到“同意转入”后,家长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学籍交接
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
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注意学籍状态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
特殊情况下的学籍保留
如果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转学,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交纳学籍管理费用
有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时,需要向学校交纳一定的学籍管理费用,具体情况需咨询目标学校。
通过以上步骤,学生可以在转学后保留学籍。建议家长在转学过程中,详细咨询目标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办理学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