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后出国留学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取得国外学校录取材料
准备好国外学校的录取材料,包括翻译复制、公证件(如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以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材料。
向所在单位申请
在校生需向所在学校办理学籍和交费等手续;在职人员需向所在单位办理离职和经济关系等手续;无业人员需向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等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省教育厅审核
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国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到省教育厅领取留学申请表、审核表和相关资料,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所有材料,最后领取审核证明信。
申办护照
带户口簿、身份证或所在单位同意出国函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相关申请表,填写表格并签章,递交相关材料后领取护照。
申办签证
根据不同国家的具体要求,备齐护照、照片、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学历证书、成绩单、个人履历书等材料,向大使馆申办签证。
出国准备
换汇、购票、出境等。
此外,如果是公派出国留学,还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申请院校与专业
通过在线申请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教育背景、申请理由等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获取邀请信
国家教育部录取后,由出国人员本人与国外联系,获取邀请信。
提交材料
将邀请信复印件及译文、学院《请示》、国家教育部录取通知复印件等材料一并呈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办理护照
凭省教育厅《任务确认件》、相关登记表、国家教育部《录取通知》、户口、身份证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学院介绍信等材料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
签订协议并交保证金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交付出国留学保证金(出国时间为三个月的高级访问学者免交)。
办理签证等手续
凭护照、邀请信原件、协议书、保证金收据、学院介绍信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出国手续。
免疫检查
出国前凭《任务确认件》复印件到省卫生防疫站进行免疫检查。
回国总结
回国后写出总结材料交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存档,并分别到院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和人事处报到。
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