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认证虽然取消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仍有其他途径可以确认留学人员的身份和经历。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
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
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以证明留学的事实和院校的身份。
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所获得的学位或学历。
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
提供详细的学习进修记录或成绩单,以证明在国外的学习经历和成绩。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果可能,仍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开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护照及签证信息
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及签证信息,以证明留学的时间和国籍。
出入境信息
提供出入境记录,以证明留学期间的出入境情况。
回国行程票据
提供回国时的机票、船票等行程票据,以证明回国的日期和行程。
建议
提前准备: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就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提供。
咨询专业机构: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认证要求和指导。
注意时效性:部分材料可能有时效性要求,建议在需要时尽早准备和提交。
通过以上途径,即使《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被取消,留学人员的学历和经历仍然可以得到有效的认证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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