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正式存档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
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
若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还需提供以下任选其一:
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若“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则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
申请人提档案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在线申请(可选)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将“调档通知书”及“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原件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寄给存档申请人。
档案转移
申请人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将档案寄至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档案可以通过EMS快递方式,或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也可以把密封好的档案送至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办公地址。
注意事项
档案不允许个人保管,必须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来保管,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档案一般从高中开始建立,如果学生初中毕业后未在国内读高中,需尽快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机构,寻求补建档案的建议。
档案存放与应届生身份、学历认证等问题也常被提及,建议将档案转移至有资质的档案管理机构,以便于工作经历的记录和评定。
通过以上步骤,留学生可以顺利完成正式存档。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材料,并选择最便捷的申请方式,以确保存档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