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根据中国政府的定义,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不能被称为“留学生”,也不享受相关留学生待遇。他们被称为出国学习的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出国学习,并不属于教育部的管理范围。
未获得中国政府认可的国外正规大学文凭的学生:
只有具有国内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并且到经中国政府认可的国外正规大学攻读大专以上文凭的学生,才被称为留学生。
未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的学生:
根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留学生身份的界定还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国外(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认证。未经过认证的学生不能享受留学生的待遇和相关权益。
在国内学习的中外合作办学免联考硕士项目毕业生:
尽管这些人可以获得国外院校的学位证书,但由于学习地点主要在国内,因此不符合留学生的定义。
持有永久居民身份(PR)的人:
PR持有者虽然可能曾经是留学生,但他们现在已经成为该国的永久居民,享有与该国公民相似的权利和福利,这与留学生的身份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要被认为是留学生,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在18岁及以上;
具有国内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
在经中国政府认可的国外正规大学攻读大专以上文凭;
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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