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后休学的流程如下:
申请休学
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
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包括学生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或其它有效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期间的管理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
休学学生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学生休学期间,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复学申请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复学申请需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同意复学。
复学手续
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书,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
复学时学校可依据其实际学习能力程度,并征求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意见后,将其编入相应年级就学。
建议
提前申请:建议学生提前了解学校的休学政策,及时提出休学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办理休学手续。
准备齐全材料:在申请休学时,务必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休学申请表等,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关注复学通知:休学期满前,需密切关注学校的复学通知,及时提出复学申请,以免影响学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