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不上学的主要方法是 申请休学。休学期间,学生不需要上课但仍保留学籍。具体申请流程因学校而异,通常需要向导员或教务处提交申请表并得到批准。但需要注意的是,休学期间通常不会得到勤工俭学、奖学金、保险等学生待遇。因此,休学前要谨慎考虑,确保自己的计划和经济安排。
申请休学并保留学籍的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
提供证明: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同意: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成绩认定: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领取表格:
老生携带1-5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4办理的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报批表办理: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交回离校程序单:
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籍异动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末满请求复学者(因病者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要求及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原年级就读。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学。
建议:在申请休学前,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并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都齐全,以便顺利完成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