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想要保留学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报到与退役证明
首先,到县市级民政局安置办报到,并办理退役手续。
安置办会出具退役证明,此证明将用于后续的学籍保留申请。
申请保留学籍
向录取高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提供必要文件
提交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武装部。
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支撑材料,如入伍批准书复印件、武装部出具的公函等。
学校审核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同意保留学籍。
办理入学手续
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文件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复学或入学
退役后两年内,学生有权申请复学或入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建议:
在服役期间,与学校保持沟通,了解保留学籍的具体政策和程序。
尽早准备并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以确保学籍保留的顺利进行。
退役后,及时联系学校,了解复学或入学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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