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落户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办理:
恢复户口
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可以凭出国护照和原户口注销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如果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则需凭出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跨市、县安置工作
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归国留学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和人事部的相关证明,由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家属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获得博士学位或调整到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凭省以上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明,可办理家属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迁手续。
提交落户申请
留学生回国后,可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部门进行网上申报,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在试用期通过后才提交落户申请,且劳动合同有效期需在2年以上,不能签订劳务派遣类型的合同。
学历认证与档案转移
所有落户申请的第一步是进行学历认证,可以在网络上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档案转移需要找到存档单位,准备材料去留服开具调档通知单,具体清单可查询留服中心网站。
审核周期
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直接落户与社保落户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的境外高校的留学生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6个月社保落户适用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的境外高校留学生或在“上海科创企业名单”内的单位工作的留学生。
6个月1倍社保基数落户适用于大多数留学生,要求在上海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且社保基数高于上海发布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要求
留学人员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用人单位需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确认所入职的公司有落户资质,并且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劳动合同三者主体一致。
国外毕业证、成绩单若没有纸质原件,需提交电子版的查询路径。
不要提供虚假材料,提前在网上收集相关材料或咨询有丰富落户经验的机构。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城市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