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青岛可以享受一系列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房补贴
本科生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月分别可领取1200元和1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回国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领取15万元,硕士研究生领取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用。
创业支持
为鼓励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市出台了包括普惠政策、创业园区政策、医疗政策、社保政策和中介鼓励政策在内的系列优惠政策。
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青岛英才计划”,最高可获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留学人员在创业园区内创办、领办的企业,可参照对企业标准的要求,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科研资金支持
实施“优秀归国留学人员资助计划”,资助优秀留学人员经办重点科研项目。
留学人员企业注册时,高新技术作价入股可不受注册资本比例限制。
留学人员开办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万美元;开办高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万美元。
对经审定、批准入园的留学人员企业,其办公和研发用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享受市场标准价的三折和七折优惠。
工资待遇
在企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国外获硕士以上学位的,其在国外的留学年限按连续工龄计算;其他人员出国前与回国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留学人员协商确定其报酬,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留学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允许回国留学人员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资金等入股参与分配。
对尚未安排行政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硕士人员,其工资待遇可分别暂按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待遇对待。
对学习成绩突出的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可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
户口和档案关系
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可依据市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材料先安排工作,后办理落户、行政关系、档案转递等手续。
留学人员短期应聘来青工作或投资创办企业以及出国前系外省、市人员回国来青工作原单位不放的,均可按规定办理“蓝印户口”或“特聘工作证”,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有关待遇。
其他福利
留学回国人员可购买免税车,具体方案为免除国产汽车主要进口部件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总体优惠幅度在0.71—15.21万元间。
留学归国人员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如报销比例、失业保障、高额养老金和儿童等。
综上所述,留学回青岛可以享受多方面的福利,包括住房补贴、创业支持、科研资金支持、工资待遇、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其他福利。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在青岛就业和创业,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