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果遇到滞留学校的情况,可以根据以下建议进行处理:
按时离校
毕业生应按时离校,不得以参加考试、面试、驾校培训等理由滞留学校。
因票务原因滞留
如果因票务原因不能按期离宿,学生应向毕业前所属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毕业生滞留学校情况说明》(一式三份),分别交所在公寓楼管理员、报送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科、院系留存。
择业期内的档案处理
择业期为2年,择业期满后滞留在校的档案须寄送至原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
如果档案需要寄往其他新址,应提供相关材料并更新档案系统中的接收地址信息。
个人学籍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应于毕业当年及时转递,因特殊原因部分学生学籍档案可能滞留学校。毕业5年以内的滞留档案,请联系毕业所在二级学院办理转递手续。
档案转递申请应通过学生工作平台填报,并经过二级学院审核和邮局转递。
暂缓就业
毕业生如果希望留在学校所在地复习考公,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两年。
转到人才中心托管
如果毕业生没有就业或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到户籍(生源)地的人才中心进行托管。
如果毕业生已经就业,并且就业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托管。
联系学校相关部门
毕业生应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如学生处、档案馆等,了解具体的档案管理和转递流程。
注意时间限制
档案转递后,学校会提供EMS转递单号,毕业生应及时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查询确认档案是否到达。
学校在一年后将不再提供已转递档案去向的查询事宜。
通过以上建议,毕业生可以更好地处理滞留学校的相关事宜,确保档案和户口的顺利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