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时,居住地的填写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实际居住地
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且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都没有房产,那么落户地址应填写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无需提供具体的住址材料,只需在系统里选择“是否为社区公共户”为“是”。
有房产
如果申请人在上海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的有效权证。
如果落户在直系亲属的房产,除了房产有效权证外,还需提供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如果落户在单位集体户,需要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户籍地
户籍地所在地区应填写为XX省XX市XX县(区/市)格式,且省、市区县的名称必须在系统的行政区划标准中。外国学生的户籍地可以填写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
紧急联系地址
在留学申请中,家庭住址通常作为紧急联系信息填写。如果两个申请人共同申请入学,需要填写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和单独的家庭住址。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申请表的填写可能因国家而异。例如,在日本,如果申请人不在签证代办处辖区并办理了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则填写暂住证或居住证明的地址,而不是户口所在地地址。
学生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学生的家庭户口所在地,家庭成员的户口安置在一起,满足《城乡户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家庭成员,居住在同一户籍地填写户口簿,并共同使用这一居住地的长期居住地。
根据以上信息,建议留学生在填写落户申请时,仔细了解并遵循当地的具体规定,确保提供的地址信息准确无误。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